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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祖庙修缮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4-07-15   字号:【  
1.1 招标人

(1)名称: 佛山市博物馆

(2)地址: 佛山市祖庙路21号

(3)联系人: 肖海明

(4)电话: 0757-82292180 ,传真: 0757-82292180

(5)电子邮箱: zmsxh@126.com

1.2 代理机构

(1)名称: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地址: 广州市水荫路雅景花园地29号25楼

(3)联系人: 陆旭

(4)电话: 020-37581102 ,传真: 020-37581784

(5)电子邮箱: daleylu@163.com

1.3 招标项目

(1)名称: 佛山祖庙修缮工程勘察设计

(2)位置: 佛山市祖庙路21号

(3)概况: 整个古建筑群占地约3600平方米,在中轴线上由南至北排列:万福台、灵应牌坊、锦香池、钟鼓楼、山门、前殿、正殿、庆真楼等

(4)投资总额: 1000 万元

(5)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4合同包括的工作范围:

中标人根据修缮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修缮古建筑损害情况、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对修缮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具体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和施工技术设计文件的编制。

1.5 投标人报名前应取得佛山市禅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外地企业进禅承接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在开标时递交)。

1.6 资格预审和投标

(1) 自本公告在《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及有关媒体发布之日起计10天内(2004年7月29日9时起至8月4日16时30分止),投标人携带有关材料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报名,并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资格预审。递交资格预审时间: 2004年7月29日9时起至8月4日17时30分止;地点:佛山市祖庙路21号。 有关资料如下:

A.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B.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交验原件);

C. 企业在近五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目前承担的项目情况,包括所完成或所承担工程项目的业主评价;

D.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人员的资格证明、业绩经验情况;

E. 需使用的勘察仪器清单及证明材料。

(2)入选人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报名人,并通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 ,由出售单位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

(4)投标保证金为 3万元 ,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 招标文件发售 之日起计 20日 。

1.7 资格预审的合格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备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甲级勘察设计 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具备本招标项目同类业绩;

(4)投标人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5)投标人 信誉良好, 以往与本项目业主无纠纷。

1.8 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足 5人,则 资格预审的合格 标准修正为只要求 具备法人资格和资质。如果仍不足 5人,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1.9 本工程设勘察设计方案补尝费,未中标单位可获得的补尝费共 11万元 ,支付按下列规定:

第2名可获得 4万元 ;

第3名可获得 3万元 ;

第4名可获得 2万元 ;

第 5名可获得 2万元 ;

1.10 未中标单位收取补偿费后,等于向招标人转让其勘察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1.11 本项目收费标准如下,投标人应考虑风险:

工程勘察设计费实行市场价,由投标人依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工作范围自行报价。

注:第十五条 勘察和方案设计文件包括:

一、 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坏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

二、 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三、 工程设计概算;

四、 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

第十六条 施工技术设计文件包括:

一、 施工图;

二、 设计说明书;

三、 施工图预算;

四、 相关材料试验报告及检测鉴定结果。

1.12 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依法组成。

1.13 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自理。中标人需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当天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1.14 主要合同条件

(1)勘察设计工作必须遵循“边修缮边开放”的原则。

(2)合同签订后 7天 内开工,预付款总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0 % 。

(3)开工后 15工作日 内完成现场勘察,勘察完成后 75工作日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缮方案完成后还需要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并报广东省文化厅和国家文物局批准后 10工作日 内完成修缮方案修改。

(4)分期付款的次数和时间安排在承包合同中界定。

(5)如果延误出图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1 % ;古建筑物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 。

(6)保留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 。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保留金的一半,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

(7)缺陷通知期限自工程竣工起计365天。

1.15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肖海明 联系人:陆旭

电话: 0757-82292180 电话:020-375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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