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或者是近代革命运动和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重要城市。在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地面和地下,保存了大量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光荣的革命传统与光辉灿烂的文化。做好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自1982年2月8日起国务院共批准颁布了四批中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103个,名单如下:
第一批(1982年2月8日):北京、昆明、成都、广州、南京、苏州、开封、洛阳、大同、延安、西安、拉萨、大理、遵义、桂林、长沙、江陵、绍兴、杭州、扬州、景德镇、承德、泉州、曲阜。(共24个)
第二批(1986年12月8日):漳州、徐州、上海、呼和浩特、喀什、银川、敦煌、张掖、武威、榆林、韩城、日喀则、丽江、镇远、自贡、宜宾、阆中、重庆、潮州、襄樊、武汉、商丘、南阳、安阳、济南、南昌、福州、淮安、天津、保定、平遥、沈阳、镇江、常熟、宁波、歙县、寿县、毫州。(共38个)
第三批(1994年1月4日):都江堰、同仁、天水、汉中、咸阳、江孜、巍山、建水、泸州、乐山、琼山、柳州、雷州、梅州、佛山、肇庆、岳阳、钟祥、随州、浚县、郑州、淄博、邹城、聊城、青岛、赣州、长汀、临海、衢州、集安、哈尔滨、新绛、吉林、邯郸、正定、代县、祁县。(共37个)
第四批(2005年):安庆市、山海关、凤凰县、濮阳市。(共4个)
其中,广东省占6个,分别为:广州、潮州、雷州、梅州、佛山、肇庆。
■ 广东省范围内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共11个)
分别为:英德、连州、高州、新会、韶关、佗城、平海、罗定、海丰、东莞、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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